在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新形势下,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作为农民自愿结合的利益群体,实行“民办、民管、民受益”的办会方针、自主活动,组织会员主动参与市场竞争,维护会员利益。在与政府的交往中,代表会员反映群众的呼声。意见和要求,同时把党和政府的农村富民政策、法律法规宣传贯彻到群众中,引导农民围绕县委、政府中心工作参政,积极发展生产,不断增加收入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群众性、自主性、灵活性经营,促使政府必须进一步转变职能,切实改进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,使政府必须进一步转变职能,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,从根本上消除了政府与农民之间的隔阂,密切了党群、干群关系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