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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确任务 齐心协力 切实抓好2006年全州“万村千乡市场工程”试点工作
2009-11-03 09:04  文章来源:元谋县商务局
文章类型:摘编  内容分类:政策

楚雄州商务局副局长  周晁哗

   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实施“万村千乡市场工程”现场工作会议精神,总结2005年全州实施“万村千乡市场工程”试点工作情况,安排布署2006年全州推进实施“万村千乡市场工程”试点工作,加快全州农村商业网点建设,改善农村消费环境,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。会上,州人民政府黄副秘书长受杨副州长的委托,作了重要讲话,州实施“万村千乡市场工程”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副组长、州商务局局长李兆友同志还要提出具体要求,说明州政府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,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。根据会议安排,我在这里作个发言,讲三点意见。

一、认真组织,成效明显

为加大开拓农村市场力度,引导农村消费,2005年国家商务部提出要求,要切实抓好“万村千乡市场工程”的实施,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,建设和改造约25万家左右标准化的“农家店”,覆盖全国50%以上的自然村和70%以上的乡镇。完成部分农产品批发改造升级,努力推动农产品零售环节的连锁经营。“万村千乡市场工程”的实施,对改善农村消费环境,降低农业生产成本,为农业生产和农村居民生活消费提供质量保证、价格合理、服务优质的生产资料、生活资料产品,切实解决优质工业品下乡进村和农副产品流入城市,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。

根据《商务部关于开展“万村千乡”市场工程试点工作的通知》(商建发〔2005〕45号)精神,州人民政府及时成立了楚雄州“万村千乡市场工程”协调领导小组及办公室,并按照《商务部关于核准云南省“万村千乡”市场工程试点(市、区)的复函》(商建函〔2005〕221号)的批复精神,州商务局、州财政局及时制定和上报了《楚雄州商务局关于“万村千乡”市场工程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》(州商务报〔2005〕10号)。报经商务部批准,全州“万村千乡”市场工程建设试点县确定为楚雄市、元谋县、永仁县,2005年至2007年在试点县(市)建设工业品(生活用品、农资、药品)配送中心9个,建设乡村两级农家店1020家,其中,乡级店36家、村级店984家;新建或改造农村经营网点10.8万平方米,投资估算5730万元。2005年全州计划建设配送中心6个;农家店416个,其中:村级农家店308个,乡级农家店108个。

在州委、州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,通过州商务局、州供销社及各试点县(市)经贸局、供销社、有关企业的共同努力,得到了州财政局、州工商局、州药监局、州供销社等部门的配合支持,认真宣传文件精神,正确引导,采取措施,开拓创新,日用品、农资化肥、药品、家用电器、农药等生产生活资料进乡进村销售情况喜人。2005年已建成工业品、日用百货消费品(生活用品、农资、药品)配送中心6个,建设“农家店”349个,其中,乡级店98个、村级店251个,店面规模和经营品种符合《农家店改造建设规范》、药品、农资100%实行了连锁配送。通过改造提升建设乡村两级“农家店”,形成商品销售网,为工业品下乡搭建了一个农民信赖、厂商信任的合作“平台”;同时,通过鼓励城市工业品、农产品经营骨干企业建设配送中心和采购中心,建立合作关系,逐步实行连锁经营和物流配送,实现了城乡流通网络对接,形成城乡连接、互动畅通的农村商品流通网络。全州“万村千乡市场工程”试点工作呈现了以下四个特点:一是加快了农村商业网点建设。通过宣传国家商务部的有关政策,全州试点县(市)农资、药品、百货经营企业积极性较高,迅速行动起来,开拓农村消费市场,按照标准规定,新建了一批农家店、改造了一批农家店、提升了一批农家店,从而改善了农村消费环境,推进了农村商业网点建设。二是刺激、引导、扩大农村消费。建设“农家店”后,百货经营品种大幅度增加,药品、农资产品实现了连锁经营,通讯产品、液化气、摩托车、家用电器、农药、服装、农机具已经进入农家店销售,部分农家店实行了自选商店,方便了广大顾客。部分中草药、农副产品也通过农家店收购后销往大中城市,疏通了销售渠道,解决了农村市场“买难”、“卖难”问题,为优质工业品销到农村,农副产品进入城市塔建了平台,建立了通道。三是“万村千乡市场工程”是一项惠及百姓的民心工程。在农村推行连锁经营和便民店、保质店、实惠店等形式的“农家店”,在刺激、引导、扩大农村消费的同时,各种日用百货商品、家用电器、农资产品、药品的价格大幅度下降。据调查,开展“万村千乡市场工程”建设试点工作以来,试点县(市)农村日用百货商品价格下降了3%,农村零售药品下降12%,农资产品下降了5%,从而使老百姓真正得到实惠,降低了农业生产成本,增加了农民收入,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。四是促使农村商业网点经营行为规范化、标准化、优质化。开展“万村千乡市场工程”建设,每个农家店建设都有一定的规范标准,对进货渠道有严格的要求,所经营的商品必须是合格产品,绝不是销售假冒伪劣、价高质低的商品,商品摆放必须有序,店面清洁卫生,必须为顾客提供优质服务,并向商务部门做出书面的承诺,商务部门要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、指导、督促,对达不到《农家店改造建设规范》的农家店,将进行摘牌,并向社会公布,从而推进了农村商业网点经营行为的规范化、标准化、优质化进程。

二、结合实际,分析困难

全州“万村千乡市场工程”建设试点工作的开展,加快了农村商业网点建设,促进了农村商业经营行为的规范化进程,为解决“三农”问题提供了保障,刺激了农村消费,开拓了农村消费市场,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了一定的贡献。但在全州“万村千乡”市场工程建设试点过程中,也遇到了一些困难和问题。一是认识上有差距。有的认为农家店想办就办,让它由市场调节,能生存的就生存,生存不了的就让它自行灭亡,有的认为大部分农家店都没有上缴税收,财政资金无法给予支持补贴;有的认为优质、合格日用品价格相对高一点,竞争力弱,农村消费水平低,老百姓不一定欢迎;有的认为没有法律法规要求,引导、管理难度大,工作难开展,有的企业服务意识淡薄,只想争取补贴,而忽视为群众服务。二是政策不配套,各职能部门协调配合不到位。虽然国家商务部下发了《农家店改造建设规范》,就政府职能部门,主要是省以上主管部门就没有制定相应的配套措施和办法,继续执行原有管理办法,尽管州县政府各职能部门都非常支持,鼎力相助,但在农家店建设上还是遇到了一定的困难,使得农家店建设工作缓慢。三是没有专项工作经费及具体项目考核措施,开展此项工作难度较大。国家商务部规定,按照《农家店改造建设规范》标准,新建、改造、扩建的农家店和农资农家店,经地市商务部门验收,给予一定的项目资金补贴,但地县商务部门就没有专项工作经费,“万村千乡市场工程”全部是在乡、村两级实施,涉及面广、战线长、区域大,需要花的精力、人力、财力都很大,加之,此项工作没有列入考核,很难调动各部门、各县(市)的工作积极性,给“万村千乡市场工程”建设试点工作增加难度。

三、明确任务,狠抓落实

今年是全州全面实施“万村千乡市场工程”试点工作的重要一年,建设的重点是县及县以下配送中心和乡、村日用消费品农家店、农资农家店。2006年商务部扩大了“万村千乡市场工程”试点范围,中西部地区试点县市的比例由20%提高到60%,我州试点县市的比例由30%提高到70%。为此,各试点县市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,把握机遇,顺势而谋,趁势而上,认真组织,科学规划,抓好落实。在推进全州“万村千乡市场工程”试点工作中,要“围绕一个目标、坚持一个标准、明确一个扶持政策、突破一个难点、克服两个困难、实现三大目标、做好五项工作”。

(一)围绕一个目标

根据省商务厅关于转发《商务部关于继续实施“万村千乡”市场工程的通知》(云商市[2006]10号的通知要求,经楚雄州“万村千乡”市场工程领导小组研究,全州试点县市由2005年的楚雄、元谋、永仁三个县市扩大到楚雄、禄丰、南华、姚安、大姚、永仁、元谋等七个县市。按照各试点县市上报资料,经州商务局认真审核,严格把关,积极申报。确定新增试点企业8户:即南华县农业生产资料公司、南华县华鑫购物中心有限责任公司、姚安县华联有限责任公司、姚安县农资有限责任公司、大姚县农资有限责任公司、大姚县虎鹏商贸有限责任公司、禄丰县金山供销社农资配送中心、禄丰华联超市。确定调整变更试点企业4户:即楚雄市虎鹏商贸有限责任公司、元谋县元马供销服务有限责任公司、永仁县珩宇实业有限责任公司、永仁县供销社生产生活资料有限责任公司。全州七个试点县市2006年规划建设乡村两级农家店、农资农家店1668家,其中:村级店1440家,乡级店228家;新建改造农村经营网点6万平方米;计划建设配送中心17个,其中:日用消费品配送中心7个,农资配送中心10个;投资估算6810万元。

(二)坚持一个标准

1、“农家店”建设标准。店址设在乡镇或行政村、500人以上的自然村,运用现代流通方式,以销售商品为主,并提供收购农产品及其他相关服务的零售店铺;店铺面积村级20平方米以上、乡级100平方米以上,商品品种村级400种以上、乡级800种以上,配送率村级40%、乡级70%;除特殊商品外,采用开架售货方式,商品明码标价,向顾客承诺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;建立商品准入和可追溯制度,对进货渠道2、“农资农家店”建设标准。店址设在乡镇或村,通过连锁经营方式,向农民销售化肥、农药、种子等农业生产资料,并提供农技服务的零售店铺;设在建筑的一层,与住宅分开,店内标示必须是连锁企业的统一字号或形象;店铺营业面积村级20平方米以上、乡级40平方米以上;村级经营化肥、农药、种子等农业生产资料在两大类以上、乡级经营化肥、农药、种子等农业生产资料在三大类以上;村级两类农资商品的品种配送率在70%以上,乡级三类农资商品的品种配送在80%以上;商品按品类划分不同区域分类摆放,采用柜台面售与开架相结合的售货方式,批零兼营,严格执行商品质量和物价管理,向顾客承诺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。

(三)明确一个资金扶持政策

根据全省实施“万村千乡市场工程”现场工作会议精神,刘平副省长在讲话中提到:国家已出台了有关扶持政策,对实施“万村千乡试点工程”的每个乡级、村级“农家店”给予资金补贴。今年,国家还将加大扶持力度,对乡级、村级“农家店”的补贴资金分别由2800元和3800元增至4000元和5000元;根据商务部、财政部下发了《关于对2005年“万村千乡”市场工程项目予以资金支持的通知》(商规发[2005]302号),《通知》规定对西部地区试点企业新建或改建“配送中心”银行贷款给予3%的贴息;省州政府也将出台政策,给予相应的政策和资金扶持。

(四)突破一个难点

2006年是实施“十一五”规划的开局之年,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关键一年。今年全州商务系统在实施“万村千乡市场工程”中,要集中精力,组织力量,精心谋划,抽调政治素质好、业务水平高、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强的干部承担此项工作。特别是要认真帮助配送企业,研究工作,分析市场,宣传政策,加强引导,努力突破配送企业难以开展日用百货消费品配送工作这一难点,为使全州“万村千乡市场工程”试点工作建得起、站得住、能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。

(五)克服两个困难

按照国家商务部、财政部下发的《关于对2005年“万村千乡”市场工程项目予以资金支持的通知》(商规发[2005]302号)文件精神及全省实施“万村千乡”市场工程现场工作会议的精神,明确了配送企业、“农家店”及“农资农家店”的资金补助标准,对州县市商务主管部门在实施“万村千乡”市场工程中是否有工作经费还没有明确,给实施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难度。因此,在实施“万村千乡市场工程”中,要努力克服两个困难:一是要克服工作经费严重不足的困难;二是极个别部门受“重生产、轻流通”的影响,存在对“万村千乡”市场工程工作重视不够、支持不够、工作力度不够的问题,这就要求我们要克服工作协调量大的困难。

(六)实现三大目标

通过认真组织实施全州“万村千乡市场工程”试点工作,三年内在全州7个县市、80个乡镇、787个行政村建设23家配送中心、2787个“农家店”及“农资农家店”建设,最终要实现三大目标:一是树立全州商务部门的良好形象。2005年到2006年,是我州政府机构改革,组建商务部门的时期,它将载入历史的重要一页。国家商务部提出实施“万村千乡市场工程”试点工作,是商务部门组建以来的一项重要工作,是全州商务人推进全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,也是一项民心工程、德赈工程、惠民工程。实施好“万村千乡市场工程”建设,将对推进全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,也是展示全州商务人的历史大舞台。二是加快全州农村商品流通网络建设。推进实施全州“万村千乡市场工程”建设工作,旨在立足于从根本上改善农村消费环境,着眼于统筹城乡发展,着眼构建和谐社会,着眼于解决“三农”问题,着眼于壮大民族商业,着眼于扩大国内需求,着眼于提高农民生活水平的指导思想,充分利用现有农村商业设施,特别是农村基层供销社经营网点,按照《农家店改造建设规范》的要求,通过改造提升建设乡村两级“农家店”,形成商品流通销售网络,为工业品下乡搭建一个农民信赖、厂商信任的合作“平台”;同时鼓励城市工业品、农产品经营骨干企业建设配送中心和采购中心,建立合作关系,逐步实现连锁经营和物流配送,实现城乡流通网络对接,形成城乡连接、互动畅通的农村商品流通网络。三是促进农村商品流通和农产品的商品化转变。通过建设“万村千乡市场工程”,形成城乡互通、流通顺畅的农村商品网络体系,使农民能购买到合格、价廉、满足生产生活消费需要的工业品,同时也可以将农民生产的农副产品,通过“万村千乡市场工程”所建起的农村商业网络,及时输送到国内外大中城市,从而降低生产生活成本,增加农民收入,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,促进全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。和供货商进行登记管理;从配送中心以外购进食品,应通过企业认定的符合质量管理要求的供货商。

七)做好五项工作

2006年是实施“十一五”规划的开局之年,也是全国实施“万村千乡”市场工程试点工作的关键一年,完成今年的计划目标,对顺利实现“万村千乡”市场工程试点工作目标至关重要,起着决定性的作用。因此,要求各县市经贸委、供销社和试点企业,认清形势,围绕目标,加强领导,协调配合,认真组织,狠抓落实,努力完成今年的“万村千乡”市场工程建设试点工作。

1、整合资源,合理布局

在州委、州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,通过州级各部门的努力,全州农村商业网建设取得了长足的发展,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。在实施全州“万村千乡”市场工程建设中,各县市要充分利用现有的资源,引导供销企业、连锁企业、有实力的个体工商经营户积极参与,按照商务部制定的《农家店建设改造规范》的要求,认真组织实施。要抓好规划,合理布局,把“农家店”、“农资农家店”设在离县城有一定距离的乡镇、行政村及500人以上的自然村,切实解决农村群众买难卖难问题,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。

2、适量投入,完善功能

要正确引导“农家店”、“农资农家店”,及早规划,做到“计划”早安排,“任务”早落实,严格按照商务部制定的《农家店建设改造规范》和《农资农家店建设改造规范》要求,改造完善服务设施,提升服务功能,增强服务”三农“的能力。经营日用消费品的“农家店”除必须达到经营规模外,还要认真做好以下工作:(1)店堂内进行简洁装修,墙壁和地面便于经常清扫刷洗;店内通风、明亮;(2)有与经营商品相匹配的陈列货架或玻璃柜台;(3)使用检定合格、未超过检定周期的计量器具;(4)从业人员应无传染疾病,具有一定的文化程度,经过岗前培圳,熟悉所经营商品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及相关知识,诚实守信;(5)执行国家物价管理政策,所有商品都明码标价;(6)建立商品准入和可追溯制度,对进货渠道和供货商品要进行登记管理;(7)有避免散装食品、副食品受到污染的防护设施;(8)从配送中心以外购进的食品,应具有质监部门颁发的食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的企业所生产产品,并在保质期内的食品;(9)代销化肥、农药、代购土特产品的营业场地与生活消费品的营业店铺要严格隔开;(10)向顾客承诺不销售假冒劣商品。经营农资的“农家店”,除必须达到经营规模要求外,还要做好以下工作:(1)经营化肥、农药、农地膜、种子、小型农机具、兽药饲料等农业生产资料,乡级农资农家店必须在三大类以上,村级农资农家店必须在两大类以上;(2)“农资农家店”要设在一楼铺面,与住宅分开,店堂内通风、明亮,墙壁和地面便于清扫;铺面、店内标示必须是连锁企业的统一字号或商标。(3)商品按品种划分不同区域分类、分品种摆放,要整齐美观,堆放有序,购置与经营商品相匹配的陈列货架或柜台,尽量采取敞开销售,方便广大人民群众;(4)使用合格的计量器具,并按有关规定定期送检;具有与连锁经营方式相适应的信息网络设备;(5)仓储设施能满足农资经营需要,仓储条件达到有关规定标准;(6)店内有明示的质量承诺,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,尽量推广和引导名牌产品销售及使用;(7)建立商品准入和可追溯制度,统一配送及指定供货商的商品由连锁总部建立商品准入制度,对商品质量进行负责;农家店自行采购的商品要对进货渠道及进货商进行登记管理,对所销售的商品质量负责;(8)认真执行国家物价管理政策,做到所有商品明码标价;(9)从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,无传染性疾病;定期参加有关业务知识培圳,熟悉所经营农资商品的性能、特点、使用方法,依法经营,诚实守信,积极向用户提供农技服务和市场信息。从而支持农业产业结构和种植结构调整,促进全州农业生产发展,加快农业现代化的进程。

3、明确职责,认真履职

在实施“万村千乡市场工程”建设试点工作中,各县市经贸委是牵头部门,要配合供销、药监等部门认真做好布点工作,定期召开联席会议,分析工作进展情况,研究解决实施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,切实推进“万村千乡市场工程”建设试点工作,并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,及时对符合商务部制定的《农家店改造建设规范》、《农资农家店建设改造规范》标准的“农家店”、“农资农家店”进行初验,按要求上报有关材料。请各县市供销部门给予积极配合,加强督促指导,围绕标准要求,认真组织实施,加快实施进度。各配送企业要加强领导,抽调精兵强将,组建专门的工作班子,明确工作职责,制定工作进度计划;要积极想办法,多方筹措资金,加快仓储设施改造建设,适应物流配送需要;要根据本地商品市场供求状况,积极联系商品供应商,搞好商品业务洽谈,选择与诚实守信、实力雄厚、质量优良、服务优质的供应商合作,从而保障商品配送的要求;所配送的商品一定要做到与农村消费对路,价格合适,真正满足农民的需要。要研究制定有效的措施和办法,把城乡间物资流动的费用降下来,让利于农民,进一步活跃农村市场,让农民买得便宜,卖得划算。要坚持整合资源,合理布局,有利活商,服务“三农”的原则,通过新建、兼并、联合、加盟等方式,加快农村现代流通业发展。

4、协调配合,形成合力

目前,商务部门在开展“万村千乡市场工程”建设,供销部门在开展“两会一社”建设,药监部门在开展“两网”建设,邮政系统在开展邮政“三农”服务点建设,目的都是建立和完善农村市场流通网络,改善农村消费环境。将各部门的资源整合起来,有利于发挥各自优势,节约投资成本,有利于丰富“农家店”服务内容和功能,有利于把“农家店”打造成为满足农民需求的服务平台。因此,在实施“万村千乡市场工程”建设试点工作中,要力戒避免各部门之间出现各吹各的号、各唱各的调,盲目投资,重复建设,无序竞争,市场混乱,坑农害农。在全州实施“万村千乡市场工程”建设试点工作中,各县市经贸委要加强与供销、药监、邮政等部门交流合作,统一认识,把握机遇,相互沟通,共同谋划,同心协力,围绕目标,加快推进。

5、搞好初验,及时上报

根据全省实施“万村千乡市场工程”现场工作会议精神,今年确定6月和12月是实施“万村千乡市场工程”建设项目验收时间。各县市在组织实施过程中,要严格按照《商务部关于“万村千乡”市场工程项目验收的通知》(商建发[2005]533号)规定组织验收。验收标准分别要符合《农家店建设与改造规范》(SB/T10393—2005)、《商务部关于印发〈农资农家店建设与改造规范〉的通知》(商建发[2005]543号)的要求。各县市完成一家,就可以上报一家,我们州商务局将根据各县市“农家店”及“农资农家店”建设完成情况,牵头组织财政、工商、供销、药监等部门参加,分组到各县市进行验收。

同志们,在全州开展实施“万村千乡市场工程”建设试点工作,是全州内贸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,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,是惠及百姓的一项民心工程,是扩大农村消费、拉动内需的重要途径,也是全州商务人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贡献力量的历史大舞台。尽管在开展实施“万村千乡市场工程”建设工作中,新情况不断出现,困难和问题将会层出不穷,任重而道远。只要我们加强请示汇报,协调配合,创新思路,团结拼搏,踏实工作,不断进取,2006年全州“万村千乡市场工程”建设工作目标一定能够如期实现,从而开创内贸工作新局面,再上新台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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